建筑与测绘工程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细则(试行)
(2017年9月修订)
为确保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顺利进行,建立有效的评价与激励机制,鼓励研究生提高创新意识、参加科研活动、多出科研成果,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参照《江西理工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理工发〔2014〕70号)的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评定细则。
一、参评对象
全校2015、2016级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处于休学、保留学籍及延期毕业状态的研究生除外,上年度已获批国家奖学金可继续申报,但业绩不可重复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