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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与测绘工程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细则

【来源:建筑与测绘工程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细则 | 发布日期:2017-09-11 】

建筑与测绘工程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细则(试行)

20179月修订)

为确保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顺利进行,建立有效的评价与激励机制,鼓励研究生提高创新意识、参加科研活动、多出科研成果,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参照江西理工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理工发〔201470号)的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评定细则。

一、参评对象

全校20152016级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处于休学、保留学籍及延期毕业状态的研究生除外,上年度已获批国家奖学金可继续申报,但业绩不可重复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