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与测绘工程学院2017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细则
根据《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16〕9号)文件精神及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相关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制定我院2017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细则。
一、组织机构
1.学院成立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分配学院各学科专业招生计划及制定复试录取细则,指导各硕士学科点的复试工作。
2.各学科点成立面试工作小组,由学科点负责人任复试工作小组组长,每个复试工作小组由5人组成,每个复试小组在面试之前出好面试题目。
二、复试原则
1.严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