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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届“最受学生欢迎的十佳教师”评选活动的通知

【来源:第四届“最受学生欢迎的十佳教师”评选活动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15-04-27 】

关于举办江西理工大学第四届

“最受学生欢迎的十佳教师”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学生分会,各研究生分会(研究生班级):

为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在全校教师中树立一批教书育人典型,营造尊师重教、全员育人的良好氛围,受学校委托,校学生会、校研究生会将于20154-6月举办江西理工大学第四届“最受学生欢迎的十佳教师”评选活动。现将评选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我校在岗教师凡满足以下条件者均可推荐参评:

1.拥护党的领导,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政治思想突出,忠诚人民教育事业,求真务实,勇于探索,锐意改革,开拓创新。

3.在学校教学岗位上工作3年以上或在学校管理岗、辅系列专业技术岗、工勤技能岗等教辅岗位工作5年以上。

4.模范履行岗位职责,为人师表,无私奉献,道德高尚,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深受学生喜爱和欢迎,并为同行所公认的优秀教师。

5.曾获得 “最受学生欢迎的十佳教师”荣誉称号的教师不再参加此次评选活动。

二、评选办法及流程:

“最受学生欢迎的十佳教师”的评选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充分依靠广大学生,严格考核,民主评选,采取由各级学生组织自下而上、逐级审核推荐的方式产生,不接受个人推荐。

评选过程中教师不参与评选,选票完全源自学生。而学生在评选过程中的评选标准,首先是考虑该教师能否做到关心、关爱学生的学习和生活,教学课堂是否生动,工作是否能以学生为本,是否受学生认可欢迎;其次考虑该教师的教学工作业绩。

评选活动过程在全校学生的共同参与下完成,展现本次评选秉承的公平、公开与公正原则,确保评选出充分代表全校学生意愿的“最受学生欢迎的十佳教师”。在各推荐评选阶段推荐或产生的候选人中,教辅岗位教师(非专任教师岗位、以学校聘任岗位为准,下同)人数不得超过总候选人数量的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