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7年度江西省文化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校区)、各有关单位:
近日,接省文化厅转来《关于开展2017年度江西省文化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江西省文化艺术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自即日起开始受理2017年度江西省文化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申报。为做好我校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高度的文化自信,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的意见》和《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等文件要求,按照省委、省政府文化决策部署,以江西文化建设重大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并重,推出一批文艺科研重点成果,为江西文化强省建设提供智力支持和决策咨询。
二、本年度江西省文化艺术科学规划项目分为四类: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基地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面向全省申报,基地项目的申报只限于江西省文化艺术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具体有关要求见附件2)。
三、申报者应根据《2017年度江西省文化艺术科学规划项目课题指南》的要求,自行选择、自行设计具体题目。跨学科的课题主要思路也应按照上述课题指南申报,不符合本课题指南的申请不予受理。
四、江西省文化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申请人必须符合以下条件:申报重点项目者,应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申报一般项目者,应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否则须有两名同专业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者推荐;申报青年项目者(包括课题组成员),年龄不得超过39周岁(1978年11月25日之后出生),不具备副高级以上专业职称的,须由两名具有正高级职称的同行专家推荐。申请人必须从事实际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
五、江西省文化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的完成时限,自课题批准立项之日起计算,基础理论研究一般为二至三年;政策、业务应用研究类课题应根据所研究问题的紧迫性和时效性确定完成的时间,一般应在一年内完成。
六、项目负责人在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年度项目,包括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基地项目。在研的江西省文化艺术科学规划项目(以结项证书标注日期为准)负责人不能申报新项目。申报者要如实填写申请书,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在申报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取消三年申报资格。如获准立项即作撤项处理并通报批评。
七、鼓励各高等院校科研人员与文化系统一线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联合开展项目申报,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立项。
八、具体事项安排
(一)各学院及南昌校区对本单位申报项目审查合格后,集中报送科技处。申报材料包括:
1、审查合格的申请书和论证活页各一式3份。所有材料均为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
2、申报材料(包括江西理工大学项目申报汇总表)的电子稿(电子文档请采取OFFICE 03版本)。
3、提交纸质稿前请先将电子稿发送至科技处袁志明老师OA邮箱。
(二)项目申报请在学校科研系统中同步登记,未在系统中申报的项目我处不予受理。
(三)所有申报材料请于2017年12月15日(周五)下班前提交科技处,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袁志明
联系电话:8312131
附件:
1.2017年度江西省文化艺术科学规划项目课题指南
2.2017年度基地项目申报工作注意事项
3.江西省文化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申请、评审书
4. 2017年度江西省文化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申报统计表
5.江西理工大学项目申报汇总表
6.关于开展2017年度江西省文化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科技处
2017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