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7年度江西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项目
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校区)、工程研究院、各处室、所属各单位:
鉴于2017年度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项目仍采取备案制,由高校自行组织申报、评审,确定后报省教育厅备案。为进一步落实校院二级管理,我校2017年度江西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项评审工作拟进一步下放二级学院进行,具体申报和评审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及指标分配
2017年度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项目分青年项目、一般项目、重点项目三类。青年项目资助对象为35岁以下教师,重点项目主要资助适应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需求和省教育厅重点工作需要的研究,青年项目比例一般不低于30%,重点项目比例一般不超过20%。
根据2017年国家基金申报、获批指标完成情况,对每个学院分配指标,指标包括直接资助和学校评审两类,直接资助由学院评审并报科技处作为立项课题,学校评审指学院直接资助外还可以申报项目到学校,但对申报数量进行限制,学校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决定立项资助的项目。各学院和校区的指标分配如下表。
2017年江西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各学院申报评审指标分配表
序号 |
学院 |
重点项目 |
青年项目 |
一般项目 |
直接资助指标 |
最多推荐指标 |
直接资助指标 |
最多推荐指标 |
直接资助指标 |
最多推荐指标 |
1 |
资环学院 |
1 |
0 |
4 |
3 |
3 |
2 |
2 |
建测学院 |
1 |
0 |
2 |
5 |
2 |
3 |
3 |
冶金学院 |
1 |
0 |
4 |
3 |
3 |
2 |
4 |
材料学院 |
1 |
0 |
3 |
4 |
2 |
3 |
5 |
机电学院 |
1 |
0 |
2 |
5 |
2 |
3 |
6 |
电气学院 |
1 |
0 |
2 |
5 |
2 |
3 |
7 |
信息学院 |
1 |
0 |
2 |
5 |
2 |
3 |
8 |
理学院 |
1 |
0 |
2 |
5 |
2 |
3 |
9 |
工程院 |
1 |
0 |
4 |
3 |
3 |
2 |
10 |
南昌校区 |
1 |
0 |
3 |
4 |
2 |
3 |
11 |
经管学院 |
0 |
2 |
1 |
4 |
1 |
4 |
12 |
文法学院 |
0 |
2 |
0 |
2 |
0 |
2 |
13 |
外语外贸 |
0 |
2 |
0 |
2 |
0 |
2 |
14 |
马院 |
0 |
2 |
0 |
2 |
0 |
2 |
合计 |
10 |
8(评1) |
29 |
52(评11) |
24 |
37(评10) |
拟立项总计 |
11 |
40 |
34 |
二、工作流程
1.学院评审立项及推荐学校评审
各二级单位自行组织本单位申报项目的评审,按分配指标确定学院立项项目和推荐学校评审的项目。
2.材料报送
各二级单位将项目申请书(A3中缝装订,学院评审立项的项目一式三份,推荐学校评审的项目一式五份)、青年项目、一般项目、重点项目三类汇总表(在备注栏注明学院评审立项或推荐学校评审)一式一份纸质(盖章)及电子档报科技处。
三、有关要求
1、有在研教育厅项目的原则上不得申报;青年项目申报年龄小于35周岁;正高职称、有在研国家级课题的原则上不得申报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
2、申请者不得将已获其他部门资助(如国家基金委、科技厅)的同一研究课题或相近研究内容申报教育厅科技项目。
3、各学院和校区做好限制申报条款的审查,科技处将进行抽查,一经发现将大幅核减(直至取消)本单位2017年度本年度江西省教育厅项目申报指标,并影响下一年度直接资助指标的分配。
4、为了进一步加强和企业的合作,服务地方经济发展,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原则上应对接企业(尤其是赣州本地的企业),进行科技帮扶或科技合作,解决企业发展的实际技术难题。
5、机关各部门申报项目需在申报学科所属学院参加评审立项或推荐。
6、本次申报为科学技术研究项目,不得申报人文社科类和教育教学类项目。
7、申报截止时间:请于2017年10月27日(周五)下午下班前各学院汇总后报科技处,超过时限规定的将不予受理。
8、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晓文 联系电话:13970742620
办公室:0797-8312131
附件1: 江西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申请书
附件2: 2017年度江西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项目汇总表
科学技术处
二〇一七年九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