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科学技术厅
关于组织申报江西省2018年度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
各学院(校区)、工程研究院: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贯彻落实《“十三五”科技创新升级规划》、《关于深化省级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创新驱动“5511”工程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推进全省加大全社会研发投入攻坚行动,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江西省科学技术厅编制了《2018年度江西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以下简称《指南》),现予以发布,并就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式
各类计划项目全部实行网上申报,使用《江西省科技计划业务管理信息系统》完成网上申报,由省科技项目服务中心统一受理。江西省科技厅网址http://www.jxstc.gov.cn。
二、申报基本要求
1.凡在我省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含中央驻赣单位),均可单独或联合申报。鼓励与省外高等院校和国家级科研院所联合申报。
2.没有研发投入的企业,不得申报2018年省科技计划项目;企业申报科技重大专项和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原则上要求其上年度研发经费支出应达到所申请财政资金的4倍以上;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拟申报项目,要求其上年度研发投入强度必须达到3%。其中: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以统计部门数据为依据,其他企业以企业研发辅助账为依据。
3.申报人原则上年龄不超过58周岁〔1960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有正高职称的申报人年龄不超过63岁〔1955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科技计划项目除外。申报人同一年度只能申报1项研发类项目(基础研究计划、科技重大专项和重点研发计划)。
4.在研项目总数达到3项者不能申报(包括主持人和参与者),其中各单项计划(科技重大专项、基础研究计划、重点研发计划和技术创新引导类计划)项目不超过2项。基地和人才计划不在限项之列。
5.申报人不得将同一(或实施内容基本相同的)科技项目向多个科技计划重复申报,一经发现将取消该申报人本年度科技项目的申报资格。
6.已列省科技计划项目,超过1年以上未签合同的或者到期未验收的申报人,不能再次申报。
7.各级政府公务员不得参与项目申报。
三、申报时间及要求
7月25日以后,可登录《江西省科技计划业务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上申报和推荐,并在规定的时间节点内完成,超过时限规定的将不予受理。网上申报、推荐及送交纸质材料时间安排如下:
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8月25日18:00,纸质材料报送科技处时间为8月26日18:00前,纸质材料一式2份(原件),A3打印中缝装订。
联系人:周晓文 电 话:8312131
附件:2018年江西省科技计划项目指南
科学技术处
2017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