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理工大学全日制本科生缓考申请表
姓名
学号
所在学院
专业
申请缓考课程
主讲教师
考试时间
事由
( )生病、( )与考试冲突、
( )其它
情况说明:(附相关证明材料)
申请人签字: 年 月 日
辅导员或班主任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
学生所在学院意见:
负责人签字:
(公章)
教务处意见:
签章:
缓考回执单
老师,您好!
学生 学号 所在学院 专业 班级 已办理缓考手续,请将本学期 课程考试成绩“备注栏”标注改为“缓考”。谢谢!
(签章)
填表说明:
1. 申请缓考的学生应准确填写“缓考申请表”中的信息;
2.缓考未获批准,擅自缺考按旷考处理;缓考申请经审核同意后,考生不得再参加正常考试,如参加考试,其成绩无效;
3.已办理的缓考课程考试与下学期开学初的补考同时进行,缓考成绩按所取得实际成绩登记;
4. 《缓考回执单》由学生送交任课老师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