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学校工作安排,为有序组织好下学期研究生教学工作,请各系、各学位点负责人及研究生导师协同组织落实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教学任务。其中公共课教学任务由研究生院统一安排,非公共课教学任务则由各学位点统筹安排。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非公共课
学位点填写非公共课(专业课)教学任务安排表(附件1),报研究生院审核后由学院安排课表,其中的实验、上机等任务也由学院安排。
对专业课教学安排的要求:
1、按照学校要求,为研究生开设的选课人数≥5人所有课程原则上应安排在黄金校区教室内上课,选课人数较少的可安排在相应学院上课。要求每一次课都有明确的时间、地点,且每门课程原则上不得4节连排,如有特殊需求须报研究生院审批。
2、对于所有研究生课程,要求100%学时的课堂教学(含课堂研讨、实验、现场教学、社会调查等),且课堂研讨、实验、现场教学、社会调查等必须明确其名称或主题,应标明地点。
3、任课教师应根据教学大纲要求编制教学日历(实验等实践教学需明确时间、地点),学院汇总后报研究生院,以便督导检查;教学日历格式要求,见研究生院网站“文件下载”之“教学资料”栏。
4、请各学院严格按研究生院规定的课表格式要求进行填写,课表模板详见研究生院网站“文件下载”之“教学资料”栏。
5、课表确定后,任课教师必须严格按照课表进行授课。若有变更,必须至少提前三天提交《江西理工大学研究生任课老师调课申请表》(可从研究生院网站下载)。
6、教室由研究生院集中调度。
7、对专业课任课教师安排的要求:
担任专业课教学的任课教师原则上要求副高以上职称,且具有优良的教育教学水平和丰富的教学经验,鼓励研究生指导教师积极担任专业课程教学。
担任研究生教学的任课教师原则上应为学校专任教师。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性较强的课程鼓励聘请同行业具有高级职称的专业人员作为任课教师。
二、时间安排
12月18日至12月23日:各系确定各门课程的任课教师,填写好附件1、并报研究生院。特此通知。
附件1:
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2019级硕士研究生非公共课(专业课)教学任务安排表
课 程 名 称 |
授课学时 |
任课教师 |
职 称 |
所在教研室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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