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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9届江西理工大学优秀毕业生的通知

【来源:关于做好2019届江西理工大学优秀毕业生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18-12-08 】

通知:

各毕业班请注意:

为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切实做好新形势下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引导大学生树立正确的成才观和择业观,激发广大学生勤奋学习,立志成才,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根据《江西理工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规定,经研究,决定对2019届优秀毕业生进行评选。

申请优秀毕业生条件如下:

1.热爱祖国,有正确的政治立场、观点和方向,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优良,团结同学,作风正派,积极参加社会工作。学年品德评语等级为优良,在各方面都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2.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刻苦,成绩优良。在校期间前六个学期的平均绩点列本专业班级的前30%,无不及格现象(截止参与评选时);通过国家英语四级。

3.在校期间每学年至少获得一次校级以上(含校级)的“三好表彰”(含三好学生标兵、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社会工作奖、社会实践奖、社团骨干奖),或者优秀党员、优秀团员、优秀团干等。

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体健康,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5.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6.“专升本”学生参评“优秀毕业生”,除满足评选条件第1、4、5小点的前提下,还需符合下列条件:

(1)大三学年获得一次校级以上(含校级)的“三好表彰”(含三好学生标兵、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社会工作奖、社会实践奖、社团骨干奖),或者优秀党员、优秀团员、优秀团干等。

(2)大三学年学业平均绩点列本专业班级的前30%。

(3)通过国家英语四级

破格条件

(1)经学校研究认定,对弘扬社会正能量方面有突出贡献者或受到省、市级以上政府部门公开表扬的毕业生可直接破格为优秀毕业生;

(2)经学校研究认定,毕业生未满足每学年至少获得一次校级以上(含校级)表彰的条件,但在未满足条件的学年有其他突出表现,如获得省级(含省级)以上荣誉,可破格参评优秀毕业生。

.由学生本人申请,班级评议,报所在学院研究,各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在广泛征求班主任、辅导员及相关专业教师意见的基础上,提出推荐名单并在本学院公示一周

2.各班级在报送推荐名单时,应附优秀毕业生简要事迹材料及校级以上获奖荣誉证书复印件。

3.各学院在评选时,应严格审查学生的排名和获奖情况,坚决杜绝因审查不严格造成把不符合条件的同学上报推荐的情况。                    

需上交材料:

1.(电子)2019届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单汇总表(以班级命名)

2.(电子)个人事迹表(命名为班级姓名个人事迹表,标题四号宋体,正文小四宋体,行间距1.5倍)

3.(电子)荣誉证书照片(班级一个大文件夹,每人一个小文件夹,文件夹中的照片以姓名+学年命名)

注:通知详细文件和前六(八)个学期的绩点排名均已上传至群文件,材料请毕业班班长或团支书汇总好,于12月15日前发给相关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