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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刘康健等二十四名同学退学的通知

【来源:关于刘康健等二十四名同学退学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18-10-09 】

关于刘康健等二十四名同学退学的通知

各学院(校区),各相关部处室:

刘康健,男,校园一卡通号:1120140092,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采矿工程专业2016(2)班学生;

林 聪,男,校园一卡通号:1220150888,建筑与测绘工程学院测绘工程专业2015(2)班学生;

汪 岩,男,校园一卡通号:1220140881,建筑与测绘工程学院测绘工程专业2016(2)班学生;

郭 龙,男,校园一卡通号:1220140957,建筑与测绘工程学院城乡规划专业2014(1)班学生;

张 帅,男,校园一卡通号:2120141600,冶金与化学工程学院化学工程与工艺专业2016(2)班学生;

李年龙,男,校园一卡通号:2120141400,冶金与化学工程学院冶金工程专业2016(1)班学生;

冯焕彰,男,校园一卡通号:2120141345,冶金与化学工程学院冶金工程专业2016(1)班学生;

熊锦聪,男,校园一卡通号:2120141282,冶金与化学工程学院冶金工程专业2016(1)班学生;

朱国玉,男,校园一卡通号:2120141353,冶金与化学工程学院冶金工程专业2016(1)班学生;

昝耀城,男,校园一卡通号:2120141396,冶金与化学工程学院冶金工程专业2016(1)班学生;

祁统辉,男,校园一卡通号:2120141452,冶金与化学工程学院冶金工程专业2016(1)班学生;

彭旭东,男,校园一卡通号:2120141368,冶金与化学工程学院冶金工程专业2016(2)班学生;

唐贤宣,男,校园一卡通号:2120141320,冶金与化学工程学院冶金工程专业2016(3)班学生;

庞基维,男,校园一卡通号:2120141344,冶金与化学工程学院冶金工程专业2016(5)班学生;

罗相群,男,校园一卡通号:1320131828,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金属材料工程专业2015(2)班学生;

沈学涛,男,校园一卡通号:1420142272,机电工程学院机械工程专业2016(3)班学生;

刘贝贝,男,校园一卡通号:2420142980,电气工程与自动化学院电子科学与技术专业2015(1)班学生;

张宇泽,男,校园一卡通号:2420153054,电气工程与自动化学院电子科学与技术专业2016(3)班学生;

潘 斌,男,校园一卡通号:1520143159,信息工程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2015(2)班学生;

曾宇翔,男,校园一卡通号:1320142062,信息工程学院网络工程专业2015(2)班学生;

吴 鹏,男,校园一卡通号:1520143403,信息工程学院网络工程专业2016(1)班学生;

喻光华,男,校园一卡通号:1520153636,信息工程学院信息安全专业2016(1)班学生;

姚钰薇,女,校园一卡通号:1720144621,文法学院环境设计专业2014(1)班学生;

黄键金,男,校园一卡通号:1120140216,外语外贸学院英语专业2016(1)班学生。

刘康健、林聪、汪岩、郭龙、张帅、李年龙、冯焕彰、熊锦聪、朱国玉、昝耀城、祁统辉、彭旭东、唐贤宣、庞基维、罗相群、沈学涛、刘贝贝、张宇泽、潘斌、曾宇翔、吴鹏、喻光华、黄键金二十三名同学因不适应课程学习不能坚持完成学业,学生本人提出书面退学申请,学生所在学院联系了学生家长并征得了其同意。

姚钰薇因家庭原因不能坚持完成学业,学生本人提出书面退学申请,学生所在学院联系了学生家长并征得了其同意。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第三十条,《江西理工大学学生管理规定》第九条,《江西理工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细则》(2017年修订)第五十三条之相关规定,经学生所在学院签署意见,教务处审核,报分管校领导批准,决定对刘康健、林聪、汪岩、郭龙、张帅、李年龙、冯焕彰、熊锦聪、朱国玉、昝耀城、祁统辉、彭旭东、唐贤宣、庞基维、罗相群、沈学涛、刘贝贝、张宇泽、潘斌、曾宇翔、吴鹏、喻光华、姚钰薇、黄键金二十四名同学做退学处理。

 

 

江西理工大学

2018年10月9日